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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和解”推进和谐

----武陵源法院力抓执行和解结硕果

发布时间:2009-11-25 13:18:25


  2009年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在强调高执结率,彻底化解“执行难”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和运用和解执行方式,把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列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的一大重点内容。截止11月15日,执结案件98件,执结率93%,其中和解结案率83.7%。

一、倡导和谐理念,强化和解意识

  任何工作,人都是第一位的因素。该院从思想认识入手,坚持以人为本的和谐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尽善执行,力促和解的意识。首先是抓思想,要求每个执行人员都要树立“亲民爱民、和谐司法”的观念,做到“四心”:即对人民群众热心,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群众再小的事也是大事;处理案件公心,不偏不倚、公正地处理纠纷,化解矛盾;做思想工作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不厌其烦,不辞辛苦;对当事人诚心,真心实意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处理纠纷。其次是重细节,对来访当事人做到态度和蔼可亲,一句热情的问候,一杯热水,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害得失,把当事人当亲人,做他们信赖的朋友。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就是凭着“四心”,创造性地积累了多种执行和解方法去解决矛盾,化解纠纷。再次是勤引导,许多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权衡利益之后,都有在拿回部分标的款或本金后即申请结案的愿望,而被执行人也有因减轻了还款义务而想方设法履行义务的心理。为此,该院积极尝试给双方当事人发放和解建议书的办法,在和解建议书中,阐明选择和解结案,既能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纷争,又能高效、简便、经济,减轻讼累,倡导当事人互谅互让,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引导当事人和解结案。

二、突出思想攻势,奠定和解基石

  执行员采用释明法律,换位思考,反复教育,以情感化等方式方法,同时,还带着被执行人到申请执行人家里看,感受处境等办法,以攻心为主,从而奠定和解的基石。一个案件能否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本人的态度是内因,是先决条件,因此执行员必须紧紧抓住双方当事人最关心的事、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去做工作,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地接触,心与心地交流,思想工作触及灵魂,让其心服口服,打心里愿意和解结案。一方面要在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的同时,认真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使其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完毕;一方面告知申请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风险,促成和解,努力实现司法过程和结果的双重和谐。如在执行施光友交通肇事赔偿一案中,被执行人施光友态度很不好,摆出一副“死猪不怕热水烫”的架势。执行法官先从情、理、法三方面苦口婆心地进行宣传、教育、感化,当被执行人施光友从执行法官递给他的法律书上看到拒不履行生效民事裁判不仅可能被拘留,而且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发现其心理防线已经开始在动摇。执行法官趁机给其继续做法律宣传工作及教育感化工作,使被执行人从思想上断掉软磨硬抗的念头,接着让他做换位思考,多理解失去儿子后的胡和玉、朱华政两个老人伤心欲绝、万分痛苦的心情。施光友终于被感化了,表示愿意砸锅卖铁也要付清这笔赔偿款。随即给亲戚朋友打电话借钱,又向远在湛江打工的姐姐求助,其姐姐从湛江给施光友的银行卡上存入现金5000元。终于凑齐10000元现金送到法院。此时,申请人胡和玉、朱华政两位老人看在眼里,想在心里,施光友的实际行动感动了两位老人。就在这时,施光友站起身向两位老人深深鞠了一躬,恳求道:“胡妈,我今天只能借到这么多了,请您宽限一段时间,我从今以后就是您的亲身儿子,给您尽孝!”,申请人胡和玉、朱华政两位老人深受感动,含着热泪说:“孩子,人死不能复生,就冲你这句话,剩下的2500元就算了吧!”。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三、争取广泛支持,营造和解氛围

  首先,院党组就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向党委、人大作专题汇报,争取支持。特别是今年的“清积”活动,院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制定活动方案,部署重大专项行动。

  其次,对老、大、难案、骨头案以及涉及弱势群体申请人权利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陪同执行,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这些案件往往都有其自身特点,要因人而宜,因案实策,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对当事人要通过迂回调解循循诱导,加深其对政策、法律、道德情感的心理印象,使当事人转变思想,改变观念,理解、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针对不同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基层组织领导及当事人亲友等参加具体执行活动,协助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然后以和解方式消除对立情绪,实现案结事了。如在执行杨万全与毛致和故意伤害一案中,双方当事人本是儿女亲家,执行法官数次上门做被执行人毛致和做思想工作,可毛致和以各种借口软磨硬抗。执行法官邀请当地居委会派人参加协调,把两大家人召集在一起,从情、理、法三方面苦口婆心地逐个谈心,做思想工作,还发动双方当事人的儿女各做各父亲的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杨万全将应得的4000元赔偿金赠送给儿子杨良俊、儿媳毛满霞夫妻用于在毛致和原住处翻修房子,主动放弃对毛致和的追偿;房子修起后归杨良俊、毛满霞、毛致和共有,房产证上要有杨良俊的名字;毛致和不得歧视杨良俊。协议签字后,毛致和、杨万全都感动不已,老泪涟涟,两个老亲家终于尽释前嫌,重新修好。至此,这对“冤家”积怨九年后再成亲家。

  再次,紧紧抓住全国清积活动这一大好机遇,一方面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公布执行热线电话、发表电视讲话、制作电视专题片等形式,大力宣传,营造执行氛围。一方面结合实际,采取超常规手段,集中时间、集中警力、集中车辆,搞好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另一方面,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司法资源,在每次外出执行前都制定了详实的预案,按照“定领导、定人员、定车辆、定时间、定路线、包结案”的“五定一包”措施,走乡入户,逐案排查,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做到“走一串、结一片”,打出执行声威,为案件和解执结创造条件。

四、巧借外力作用,丰富和解方式

  具体就是借说情人的嘴,借有名望人的威,借机制之慑,借媒体之声,借社会之评,化解“执行难”,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促成双方和解。

  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意愿,往往会通过各种关系,托亲戚、朋友、熟人找执行员“说情”。遇到这种情况,执行员一方面要多做这部分人的思想和法律宣传工作,在对其思想工作做通的前提下,再反过来利用这部分人帮助做当事人的和解工作,使案件能够尽快执结。如在执行刘立斌与邓克举、施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时,执行标的15万余元,已经履行5万元,尚欠53000元没有执行到位。被执行人邓克举自己也因另一车祸致残,伤残等级达四级,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母亲又身患皮肤癌,家里债台高筑,靠低保维持生活;被执行人施银靠打零工为生,全家四口人,有两个小孩读书;两被执行人因是本地人,托了好多人说情。执行法官首先给两被执行人的亲属反复做思想工作,动员他们帮忙想办法。同时,把两被执行人的现状和态度通报该申请执行人刘立斌。由于工作做得细致到位,取得了申请执行人刘立斌的理解,当刘立斌的母亲看到邓克举的伤残等级比自己儿子的伤残等级还高一级时,当即表示只要邓克举履行得及时,可以放弃部分权利。执行法官借机反复做两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最终两被执行人的亲属都答应帮忙,于是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邓克举一次性赔付30000元,施银一次性垫付20000元,剩余53336元,刘立斌自愿放弃。协议达成后,两被执行人从各自亲戚手里借得钱后将50000元赔付款当场兑现完毕。收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与社会效果。

  对有履行能力而又法治观念淡漠、故意拖延者,及时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将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查询系统》,向公安部门报备限制未了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出境,向相关协助执行单位发出协助执行信息,实行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等等手段促其自觉履行,以和解方式实现定纷止争。如武陵源工商局申请执行七酒店不履行处罚义务案,对各被执行人的信息在电视台、网站及社会公开曝光,并敦促各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各被执行人终于坐不住了,皆表示愿意自动履行,执行员趁机召集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双方很顺利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今年所受理的16件非诉行政申请执行案件通过启动执行威慑机制,新闻媒体曝光后,全部以执行和解的方式圆满执结。

                                  武陵源法院执行局:覃玉奇 李松儒 黄志能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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