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武陵源区法院|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审务公开| 执行天地| 信息公开| 法院文化| 司法为民| 裁判文书| 魅力武陵源

 

“隐居”三年为躲债 群众协助擒“老赖”

发布时间:2009-12-14 15:19:29







“老赖”王化兵被区法院司法警察执行拘留


    2009年12月2日傍晚,在群众的帮助下,“老赖”王化兵被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擒获,并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

    2005年、2006年两年间,慈利籍包工头王化兵为在武陵源城区承建工程需要,向田清仁共借款11万元,王化兵因未按期还钱而发生纠纷。2007年3月7日,武陵源法院判令王化兵给田清仁偿还借款11万元。判决生效后,王化兵未予履行。2007年8月29日,田清仁向武陵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王化兵为逃避执行,费尽心机,先将活动财产全部转移,又迅速将坐落在武陵源城区天子街后的一套商品房过户给他人,然后举家“隐居”躲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致使该案在两年多时间里得不到兑现。在今年“清积”活动中,武陵源法院把该案作为重点积案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多种途径调查,均没有找到被执行人王化兵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决定启动执行信息公开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将王化兵的相关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及网络媒体公开曝光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信息,又以未了结民事执行案件为由将其个人身份信息向公安机关报备,在全国范围内限制其出境。

    王化兵被司法警察带到法院后,执行法官给其做思想工作,要求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王化兵仍态度粗暴,公然抗拒执行。为严肃执法,武陵源法院当即作出对王化兵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武陵源法院执行局: 覃玉奇 李松儒 黄志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六日

 

 

关闭窗口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未央路 邮编:417400 电话:5618287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0227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015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