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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电话警示 案件圆满执结

---武陵源法院和解执结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案

作者:覃玉奇  发布时间:2010-05-07 13:53:55


    4月30日,申请执行人武陵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从武陵源法院执行局领走最后一笔执行款25000元。至此,该局申请执行莫勇、田芳俊夫妇社会抚养费征收一案以和解方式圆满执结。

    2009年1月4日,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办事处吴家峪居委会居民莫勇、田芳俊夫妇违法生育了第二个孩子。2009年6月15日,夫妇两人分别被武陵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处以征收社会抚养费35000元。2009年12月18日,武陵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因莫勇、田芳俊夫妇未自觉履行处罚义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9年12月28日,武陵源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

    2010年1月4日,该案正式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首先启动“四查”程序(即查房子、查车子、查店子、查票子),通过查询,两被执行人无银行存款,无车子,无店面,只有一栋私房。两被执行人皆无业,无固定收入,全家靠出租房屋的租金维持生活。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宣传法律政策,督促两被执行人履行处罚义务。春节前,两被执行人履行了20000元。此后,以没有工作,无固定收入为由拒不履行。2010年4月28日,执行法官决定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并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定报请院长批准对两被执行人司法拘留。院长甄建棠听完汇报后,非常重视社会抚养费案件的执行,一方面要求执行法官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又强调以人为本,做到文明执行、和谐执行。还亲自拨通被执行人莫勇的电话,在电话里给被执行人宣讲计划生育国策的严肃性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定的法律后果,并再次限期履行。第二天,两被执行人来到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承认了消极履行的错误,表示愿意积极履行法院裁定义务。4月30日,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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