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日早晨7点40分,踏上自武陵源区标志门停车场开往水绕四门停车场的环保客运车后,来自江苏南京市下关区的游客李娟请求司机稍作停留后走下车,握住为其送行的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同旅游速裁法庭负责人卓巍的手说:“感谢法官送我过检票口,您们不仅在昨天深夜帮我解决好了纠纷,而且在我进景区观光的门票丢失以后协调关系,让我今天一大早顺利进取景区,武陵源的法官真是一心为游客着想的好法官……” 2010年9月30日晚10点35分,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值班法官雷清波接到江苏南京游客李娟的电话诉称:今天下午6点左右在军地大酒店用餐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丢失,内有价值三千余元的财物和二次进景区的门票卡,经有关部门协调仍得不到赔偿,请求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接到李娟的电话后,雷清波同志安慰李娟不要着急,并承诺旅游速裁法庭立即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晚上10点45分,旅游速裁法庭负责人卓巍带领四名工作人员赶到游客李娟入住的酒店进行巡回办案。在查明事实,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速裁法庭主持调解,原告李娟与被告军地大酒店及携程旅行社达成协议:军地大酒店和旅行社分别补偿李娟损失费人民币六百元,其余损失由李娟自行承担。因原告李娟因门票卡丢失而无法二次进入景区,旅速裁法庭负责人卓魏承诺将为其协调解决,保证不耽误李娟第二天的行程。在法官的见证下,李娟从军地大酒店和旅行社的负责人手中立即拿到一千二百元补偿。李娟感慨地说:“已有两个单位处理没有结果,我是不抱希望再作的一次投诉,居然在一个小时后就见了成效,武陵源的旅游速裁法庭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