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武陵源区法院|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审务公开| 执行天地| 信息公开| 法院文化| 司法为民| 裁判文书| 魅力武陵源

 

电话一打法官来 案结事了游客赞

作者:刘松扬  发布时间:2010-10-26 08:15:57


    “感谢你们,武陵源的法官们,打电话还没三分钟,您们就赶到现场,一个钟头不到,就把纠纷处理好了。武陵源是个好地方,山好水好人更好,有你们这样的法官,以后我们愿意再次来武陵源观光……”来自广东深圳的游客张先生握住为其送行的法官雷清波同志的手,感激的话说个不停,在法官的一再催促下,才恋恋不舍地踏上返程的旅游大巴。

    2010年10月24日星期天上午9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值班法官雷清波同志接到了广东深圳游客张先生的电话:“法官您好,今天早晨7点左右,我发现放在酒店内的手机不见了,与酒店交涉没有得到什么答复,向有关部门投诉,他们一致推荐您们,我今天上午就要返回深圳了,您们能否帮我解决这个麻烦事?”积极稳妥化解游客在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旅游区期间,因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与涉旅游企业、从业人员之间产生的纠纷,不让游客带着遗憾回去,是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全体法官的共同心愿,接到游客张先生的电话后,雷清波同志一方面安慰游客不要着急,一面安排相关人员立即准备出警。

    9点过5分,雷清波同志带领旅游速裁法庭的几位法官赶到了客人住宿的酒店后,立即分头开展工作,在完善立案手续,对相关人员作好调查询问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现场开庭调解。鉴于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速裁法庭法官发表意见:手机是属于个人随身携带物品,退房时没有关好房门,吃完早餐后才发现手机丢失了,并怀疑是遗忘在入住的房间被他人拾走了,客人对自己的物品在保管方面有疏忽;作为酒店查房人员在作退房检查时除了检查酒店物品有无损坏外,还应注重检查客人有无遗弃物,酒店方以只检查酒店物品有无损坏,而对其他方面不作检查的说辞与服务承诺相违背,不能以客人退房时未关门且复查时确没发现有遗弃物而将过错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法官合情合理的分析,让客人和酒店方都心服,客人和酒店方都意识到在手机丢失这一事实上自身都有一定的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共同到手机店选购一台与客人原手机同品牌、同型号的手机,酒店方承担30%的费用。

    10点15分,客人返程的旅游大巴车就要开动了,酒店值班经理向先生特意提着一个大水果篮送给客人,张先生和同行的同事说:“送给法官吧,没有法官的到来,就没有愉快的结局。”雷法官微笑着说:“是您们的宽容,才有和谐的结局,您们的情谊我们领了,水果你们路上用,欢迎您们再来,祝一路走好!”

 

 

关闭窗口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未央路 邮编:417400 电话:5618287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0227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015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