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查封公告
发布时间:2010-11-16 08:10:43
查封公告
(2010)张武民保字第124号
本院依据(2010)张武民保字第124号民事裁定书于2010年11月12日查封了被申请人吴杨海(又名吴扬海)所有的在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办事处吴家峪口居委会八组建筑面积为241.71平方米的房屋一栋。查封期限自2010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12日止。在上述期限内,非经本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查封财产有出售、出租、抵押、赠与、典当、损毁等处分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