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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丢包起纠纷 速调和解皆满意

作者:刘松扬  发布时间:2010-11-23 18:25:25


    2010年11月20日晚上11点半,武汉游客唐慧军从唐师傅快餐城负责人唐承康手中接过1000元人民币后哽咽着对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的两位法官说:“东西被别人顺手牵羊拿走了,我感到气愤;一开始与餐厅老板交涉时一毛不拔,我感到无奈;好在你们电话一打就来,帮助处理好了,你们真是及时雨,谢谢你们……”话未说完,唐先生给两位法官鞠躬表达谢意。

    2010年11月20日是星期六。当天晚上9点10分,武汉游客唐慧军先生打通了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值班法官雷清波同志的电话:“法官您好,我是慕名前来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旅游的武汉客人,今天晚上在唐师傅快餐城就餐时,手提包被盗了,内有现金千余元及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现在我身无分文,寸步难行。派出所已受理了我的报警,我目前与快餐城的老板就赔偿问题说不到一块儿,双方都在派出所,你们能帮助出面解决这一纠纷吗……”。

    及时受理并快速妥善处理好游客在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旅游期间因自身民事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纠纷是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的天职。放下电话,雷清波法官作好立案登记后,迅速组织旅游速裁法庭的两名值班法官在5分钟内赶到派出所,分头向游客唐慧军、快餐城老板唐承波,派出所出警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在完善诉讼手续,查明事实真相,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两法官借用派出所的办公室进行午夜开庭。经立案调解,游客唐先生与快餐城的负责人唐承波之间达成协议:快餐城由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了游客的财产损失,唐承波向游客唐慧军赔礼道歉,并承担1000元人民币的补充赔偿责任。

调解协议签好后,快餐城负责人唐承波立即主动向游客唐先生赔礼道歉,并将1000元现金当面转交给了唐先生,在掌声中,两位当事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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