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武陵源法院执行工作再现感人一幕,70岁高龄的申请执行人杨万全、59岁的被执行人毛致和一边拿着执行和解协议书,一边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动情地说:“感谢法院!是你们的细心工作让我们两个亲家终于尽释前嫌,重修旧好!”。 慈利甘堰村民杨万全与武陵源索溪峪河口村村民毛致和本是儿女亲家,杨万全儿子杨良俊与毛致和女儿毛满霞结婚后,“倒插门”住进毛致和家,小两口恩爱有加,两个老亲家也常来常往。不想在2001年10月16日,两个亲家闲谈时,发生口角,毛致和一时气急打伤了杨万全。这对亲家顿时反目成仇,结下积怨,成了“冤家”,双方互不相让,进行了长达八年之久的诉讼。2002年10月,杨万全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要求追究毛致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医药费等经济损失,经过一审、二审,后在张家界市中院主持下,双方于2002年12月18日达成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协议,杨万全撤回追究毛致和刑事责任的请求,毛致和赔偿杨万全经济损失4000元。
2003年3月25日,因毛致和未自动履行协议中的赔偿义务,杨万全向武陵源法院申请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数次上门做被执行人毛致和的思想工作,可毛致和以无履行能力为由始终软磨硬抗,不予兑现。正当法院准备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时,申请执行人杨万全又怕影响儿女婚姻家庭的稳定,申请暂缓执行。就这样,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时而紧张,时而冷战,也深深地影响到儿女的婚姻感情,还差点毁了他们的小家庭。在今年“清积”活动中,执行法官吃透案情,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状况,针对该案当事人的特殊关系,坚决做和解执行的工作。2009年6月4日,执行法官来到毛致和家里,把两大家人都叫在一起,从情、理、法三方面苦口婆心地逐个谈心,做思想工作,还发动双方当事人的儿女各做各父亲的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杨万全将应得的4000元赔偿金赠送给儿子杨良俊、儿媳毛满霞夫妻用于在毛致和原住处翻修房子,主动放弃对毛致和的追偿;房子修起后归杨良俊、毛满霞、毛致和共有,房产证上要有杨良俊的名字;毛致和不得歧视杨良俊。协议签字后,毛致和、杨万全都感动不已,老泪涟涟,两个老亲家终于尽释前嫌,重新修好。至此,这对“冤家”积怨九年后再成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