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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房费三年未付 法院保全一朝了结

--武陵源法院和解执结一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案

作者:覃玉奇 向左斌  发布时间:2011-04-11 08:04:11


    4月8日,原告张家界亘立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某从武陵源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得288350元酒店房费时,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充满感激地说:“谢谢法官,谢谢法院,景区里有如此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我们在武陵源的投资更有信心了!”

    2008年7月至2009年4月期间,湖南西部(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入境旅游部经理郭某某与其前妻闵某组织多个旅游团队入住张家界亘立国际酒店,共欠下房费288350元。2010年6月,郭某某与闵某解除夫妻关系,此笔房费互相推诿,无人支付。张家界亘立国际酒店是深圳中科智集团在张家界武陵源景区投资收购的一家经营旅店服务业务的企业,由于投资大,竞争激烈,公司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加上旅行社又经常拖欠房费、餐费,集团上层对此忧心重重。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酒店于2011年3月14日将郭某某、闵某诉至武陵源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武陵源法院受案后,从为旅游企业保增长的高度,当即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了闵某在银行的存款288350元。2011年4月8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闵某将所欠288350元房费一次性支付给张家界亘立国际酒店,张家界亘立国际酒店自愿放弃拖欠房费的利息。并当场兑现完毕!

编辑:宋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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