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与店主因商品质量引发纠纷 旅游速裁法庭出面和平解决
作者: 唐亮 发布时间:2011-09-06 08:17:27
2011年9月5日下午3时许,长沙市游客王先生在水绕四门景区刘某经营的商铺试戴一条手链,在试戴过程中,手链断裂摔坏在地。商铺经营者刘某要求王先生按照手链成本价格20元进行赔偿;王先生认为手链存在质量问题,不应该赔偿。双方争执不下,通过水绕四门派出所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因该案系民事纠纷,派出所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将案件转到武陵源区旅游速裁法庭。
下午4时10分,旅游速裁法庭工作人员接到案件后,热情接待了双方当事人,并抓住双方争议要点,认真分析案情,分头做工作,以手链损坏的原因这一关键环节积极调解。最终,王先生与刘某对手链损害各承担50%的责任达成共识,王先生自愿赔偿刘某10元钱并握手言和。
编辑:宋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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