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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吸毒终致妻离子散 倾情执行略慰家人亲情

作者:覃玉奇 李松儒  发布时间:2012-03-06 14:29:07


    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就离婚后的财产问题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均表示不计前嫌,重新开始各自的新生活。这起因男子吸毒导致的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终于得以圆满的化解。

    男子杨某出生在一个殷实家庭,1994年11月14日,与李某某登记结婚,1995年1月生育一小孩,婚后感情尚可。2003年后,杨某开始迷失人生方向,染上毒瘾,2007年5月17日,因吸食海洛因过量引发中毒性脑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其父花费巨资治疗总算保住性命。夫妻感情也随着毒品的侵蚀而慢慢破裂,2008年年初,李某某因与杨某父亲发生口角而离开杨家,此后,杨某日常生活只好由其父母照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杨某父母出资为他们购买大小住房两套。李某某为摆脱不争气的丈夫只好提起离婚诉讼,2011年8月15日,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小孩归李某某抚养,大房子及房内全部活动财产归杨某所有,小房子归李某某所有。

    判决生效后,杨某发现大房子内的部分活动财产已经被李某某擅自搬走,2011年9月5日,杨某的父亲替儿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李某某退还搬走的财产,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某交出大房子的房产证及钥匙,但拒不承认搬走了部分活动财产,说是杨某自己为筹集毒资早就变卖了。李某某还带着儿子深夜不理智的敲打杨某父母房门,110为此出警多次,双方矛盾越来越激化。执行法官仔细研究案情,因执行依据未予明确,不好认定李某某究竟搬走了哪些活动财产,只好本着息事宁人的愿望希望能化解双方的纠纷和怨气,多次上门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一切向将来看,看在孩子的份上,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终于表示不再计较前嫌,2012年2月24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某自愿给杨某补偿擅自搬走的活动财产经济损失3000元并当场付清。

    看到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得到化解,怨气得以消除,全家人满心欢喜的情景,执行法官的脸上这才露出轻松的笑容。

编辑:宋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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